中華民國風濕病醫學會為了讓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,能夠具有有一致的治療目標可以依循,引進了達標概念,並提出「1、2、3守則」。其中,包括有每1個月回診1次,以及達到2個治療目標,還有要是在3個月後沒有達到治療目標,就必須要與醫生討論用藥。

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以關節為主的慢性全身性發炎疾病,也是一種因為身體免疫細胞引起的病變,不僅容易導致慢性疼痛功能喪失、關節扭曲變形和活動能力失能,甚至還會使得嚴重病患的餘命平均減少10到15年,但是由於大部分的病患都不知道類風濕性關節炎要治療到何種程度,才算是被有效的控制,以致造成治療中斷,錯過了黃金治療的時機,中華民國風濕病醫學會特別提出了簡單好記的「1.2.3守則」,希望藉由提供病友達標治療的觀念,能夠幫助他們更瞭解去如何控制病情。

大林慈濟醫院副院長賴寧生表示,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病友除了要謹守1 個月要回診一次,還有達到疾病緩解和生活品質最佳化的2個治療目標,以及3個月後沒有達到目標,需要進一步討論是否調整用藥的「1.2.3守則」之外,同時,病友也可以藉由關節觸痛和腫脹總數目、反應性蛋白CRP檢查,以及病患的整體健康狀態評估數值等4項指標是不是都小於或等於1,來瞭解自己的病情是否控制良好,然後再加上病友配合復健和運動的輔助下,就可以使他們的生活功能和生活品質獲得改善。

另外,中華民國類風溼性關節炎之友協會為了鼓勵病友樂觀面對治療,即日起到5月13號將舉辦「RA天使選拔比賽」,詳情資訊可到活動專屬網站查詢。 (網址為http://health.chinatimes.com/blog/ra/)

圖:賴寧生副院長說明「1.2.3守則」。

(2011-04-14 18:42:05 康紀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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